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十三君王的登山宝训三

发布时间:2021-8-9 16:30:3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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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十三

君王的登山宝训——天国子民成圣生活的法则

读经:太5:17-20

各位在耶稣基督里蒙我们父神所爱的弟兄姊妹们:主耶稣在马太福音5:1-12讲论了天国子民应有的品格及所蒙的福分,在5:13-16则讲论了天国子民的本质与责任;接下来祂解释了祂和旧约的关系(律法和先知是代表整个旧约)以及基督徒当怎样来对待律法等等,并且发出特别的警戒:“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基督在这一段主要在教导什么呢?这是在教导门徒及我们关于成圣生活的法则——那就是借着遵行神圣洁的律法而得到的。

今日教会在对于旧约的律法上有很多的偏差和错误,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圣经说:“这是耶和华降罚的时候,因人废了你的律法。”我们今天要从主耶稣的讲论中来正确地认识我们和律法之间的关系,明白律法在我们成圣生活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使我们的义真的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很多传道人都说,我们今天是在新约的恩典时代,而律法是属于旧约时代的,基督来已经成全了律法,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去遵守了,否则就是陷入律法主义的错误中。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一起来看主耶稣是怎么说的:

一、祂来是成全律法和先知(即旧约),不是废掉

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新约圣经告诉我们,律法就是指向基督的,先知是预言基督是“那将要来的”,圣经就是为主耶稣作见证的。所以,主耶稣明确地宣告祂来是成全了旧约的预言和应许,对于旧约律法一切的要求,主耶稣也是完全地遵守了,这也就是成全了律法的义。

很明显,当基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这表明基督反对各种试图废除旧约和轻视旧约的想法。

“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基督来不是为了废除礼仪律,而是要成全礼仪律,弥补礼仪律的不足,使之变得完全。如果我们把律法比作一个容器,以前这个容器里有一些水,基督来不是要把容器里的水倒掉,而是要把容器装满。或者我们把律法比作一幅画,这幅画原先只画了一些轮廓,基督来把这幅画彻底完成了。所以,基督藉着自己添加的东西,使律法和先知变得更加完全了。

二、主耶稣肯定了律法的永恒性,而这“律法”更多是指诫命,即道德律

5:18-19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基督以非常严肃正式的方式告诉门徒们,律法是具有永恒性的:“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既然基督在前面说祂来是要成全整个旧约的预表和预言,所以这里的“律法”肯定是指向整个旧约的律法,也就是神借着摩西所颁布的律法。但如果我们看紧接着的19节,我们也可以知道,基督在这里是更侧重指向摩西律法中的道德律,因为在19节基督讲到“诫命”。

我们要知道,旧约摩西律法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礼仪律(宗教法规)、民事律(民事法规)和道德律(以十诫为代表的道德法规)。

礼仪律和民事律有其时间性和局限性,而道德律却是具有永恒性和普世性。因为礼仪律是预表基督的救赎之工,所以当基督来成全救赎的工作之后,礼仪律就停止了,就如希伯来书说耶稣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而民事律是以色列的民事法规,以色列在旧约时代,是一神权政体,因此神给他们所定的民事法规不是后来的任何一种政体可以适用的。例如:神的律法规定,凡亵渎神的人要用石头打死、干犯安息日的要用石头打死……等。所以等到旧约以色列这个神权政体的国家亡国之后,民事律也就停止了它的效用。

但是,以十诫为代表的道德律就不一样了,这是神对全人类的道德要求,具有永恒性和普世性。这我们从神将道德律法的功用刻在世人的良心之中以及神当时将十诫亲自刻在石版上可以看出(在摩西的那个时代,将文字刻在石版上或者立大石头都是象征着永远的纪念之意)。因此我们说,当主耶稣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时,这“律法”主要是指向道德律来说的。但也可以是指向全部的律法,因为基督是成全旧约全部律法的那一位。

三、主耶稣对废除诫命者的警告和遵守诫命者的应许

1、废除最小诫命者将在天国称为最小的,这是指要受严重的亏损!

5:19上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

这个“最小”的意思到底是指什么呢?虽然有的解经家认为就是指无有,在天国里面没有分,也就是指不能得救。像马太亨利牧师就认为那些“允许自己违背神的圣洁律法,或是教导别人去做同样犯罪的事情,那么,不管他在别人的心目中如何,他都不是真正的基督门徒。”也就是不能得救。我之前也基本是接受这样的解释的。当然这绝对不是说罪人的得救是靠自己的行为和功劳。我们得救绝对不是凭行为和功劳,但若我们行为一直败坏或拒绝、敌挡真理,则绝对不能得救!

但这样的解释,似乎与经文真正的本意不符。虽然从逻辑上来推理似乎可以成立。违背诫命又教导别人这样做的,就是反律主义者,而反律主义者是异端,圣经说异端是不能得救的。但是,本节经文中的“最小”同时出现了两次,一次是指“最小的诫命”,一次是指“天国里最小的”。“最小”的原文是指短小的最高级,也就是最微不足道的;这根本不是指“无有”,“诫命中最小的一条”,肯定还是诫命,不会没有诫命,不是吗?所以,后面提到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也肯定不是指无有,不是指在天国中没有分。

而且,基督所说的“废掉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并不一定就是指完全的反律主义者。完全的反律主义者,当然是异端,是不能得救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也可以是指基督徒或牧者因为自己的有限和软弱,而轻看那些自己不喜欢的最微不足道的诫命,并且告诉别人,也不用去注重这些微不足道的诫命。这样的人,我们肯定不能说,因为他没有完全遵行神的一切诫命,所以不能得救,要灭亡。是不是呢?因为,谁能完全遵守神的所有诫命呢?甚至也没有人能够将神的所有诫命都完全巨细靡遗的教导别人。不是吗?

因此,这里真正的意思乃是指废掉最小诫命的,他们将来在天国中,也就是在神的荣耀国度中,要成为最小的,最微不足道的;也就是要受到严重的亏损。圣经多处经文都提到,将来在神的国度中,各人所得着的荣耀是有不一样的。就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提到复活的信徒,荣光各有不同;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3章中也有提到,有的基督徒,虽然得救,却是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所以,这一点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位基督徒(特别是传道人)的警戒。

2、遵行诫命者将在天国称为大的,这是指得尊荣。

5:19下“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基督不单警告那些废除诫命的人,也应许那些在一生中努力遵守诫命的人,将要在基督的国度中得尊荣。在此我想要和大家提到律法的三大功用:(1)普世性功用,约束人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福音性功用,为要引导选民归向基督;(3)基督徒圣洁生活的法则,不关乎得救而关乎成圣,这也就是主耶稣在此教导我们的。

这并不是我的新发明,而是改教家们从圣经中发现的。虽然马丁路德一开始并没有认识到律法的第三重功用,但是后来他和其他改教家一致认为律法有三大功用:

第一,普世性的约束人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功用。因此,神虽然没有把成文的律法赐给全人类,但是却将律法的功用放在每一个世人的良心之中,让他们的是非之心来约束人的行为。所以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建立在神圣洁律法的基础之上,只是因为人类的堕落败坏,人们所制定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已经偏离了神律法的原则。就如堕胎合法化与同性恋合法化,这原本都是神所咒诅和憎恶的罪。

第二,福音性的功用,圣灵借着律法使选民知罪、认罪和悔罪,并且引导他们到基督面前因信称义而得救。所以改革宗教会传福音的时候特别注重先传讲律法,使人知罪,预备人心来接受基督的救恩;这也正是主耶稣在世上传道的时候经常做的。例如祂对那个少年财主所教导的,还有在雅各井旁和撒玛利亚妇人谈道的时候所做的。但可悲的是,现今很多教会的传福音已经沦落至贩卖福音,根本就不敢提律法,生怕听的人生气跑了。

第三,基督徒成圣生活的法则,指引基督徒过感恩的、圣洁的、荣耀神的生活。非常遗憾的是,现今很多的教会只知道律法的前面两个功用,却忽略了律法的第三个功用;所以普遍的教会都根本不教导律法,也反对别人教导律法,这是典型的反律主义的做法,致使教会落在了神的降罚和咒诅之下。

四、主耶稣再次强调天国子民的义要胜过文士、法利赛人的义,否则不能得救

5: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文士是著名的律法师傅,法利赛人是著名的宣告律法者,他们在百姓当中以严格遵守律法著称,当时的犹太民众认为自己不必做到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么好。所以,当人们听到耶稣说他们必须比文士和法利赛人做得更好,否则便不能进天国时,感到很震惊。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要我们凭行为得救吗?不是的。要明白这一点,我们需要知道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指什么,也要明白基督徒的义是什么:

1、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1)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律法主义

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典型的律法主义,他们都认为只有一字一句严格按着摩西的律法去行才能够得到神的喜悦,才能得救。也就是想要用自己遵行律法的行为来赚取神的救恩。甚至为了不干犯摩西的律法,他们又人为地增添了许多的规条,就如安息日不可治病、吃饭之前必须洗手、上了街市回来必须洗澡换衣服等。

(2)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解释和理解是在字句的表面

在我们接下去要学习的经文中,主耶稣指出了文士和法利赛人是怎么教导百姓律法的,并紧接着指出了他们的错误,告诉门徒们正确的解释:“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注: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今天教会很多人误解这段经文的意思,以为基督是在反驳旧约律法的命令而重新设立基督徒生活的标准,这其实是错误的。基督在这里并不是反对旧约律法的教导,而是指出当时的文士和法利赛人错误教导了旧约的律法。他们仅仅从字面的意思或者根据自己错误的理解来教导百姓,以为只要不违反律法字面的意思就算是遵守了律法。所以基督指出他们的错误,纠正他们的教导,指出律法的精义,正确地解释了律法。

(3)文士和法利赛人是自以为义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怎么样的呢?他们不单是律法主义和错误的字句主义,而且我们从主耶稣所说的一个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的比喻中可以知道,法利赛人是如何自以为义的:“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祢,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主耶稣所说的这个法利赛人,他自以为自己遵守了律法(事实上仅仅是字面的遵守,还有的是根据自己错误的理解),所以就轻看别人,认为别人都是污秽不洁的,甚至都不屑于和别人交往。这也是为什么主耶稣会责备他们是假冒伪善的人。

2、基督徒的义

那么,今天我们基督徒的义又是怎样的呢?

(1)基督徒是因信称义

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律法主义,而我们基督徒却是承认自己是全然败坏的罪人,自己根本不可能凭行为在神面前称义;我们惟独靠着耶稣基督的义,是借着信心领受基督的义而被神算为义。这就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3:21-26所告诉我们的:“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基督告诉我们律法正确的意思

基督不单将祂自己在地上所行的义赐给我们基督徒,也将律法的精义教导我们,正如紧接下去的经文中所教导我们的,也包括基督曾将律法总结为两条,就是尽心、尽性、尽意的爱神和爱人如己;基督如此行是为了使我们可以明白什么是神律法所要求的义,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来遵行律法,在实际的生活中行义。我们透过基督对律法的正确解释和教导,可以知道神的律法不仅禁止我们去拜偶像,也是要求我们要尽心、尽意地敬拜独一的真神;不仅是禁止我们去伤害别人,也是要求我们要爱人如己;不仅仅是要求我们外在行为上的圣洁,也要求我们在心思意念上的圣洁。在我们没有明白律法的精义之前,我们自认为十诫我们基督徒是不会去干犯的,好像每一条都遵守了;但是当我们明白律法的精义之后,就知道在神圣洁的律法面前,我们是一无是处,是全然败坏,没有一条律法是我们可以完全遵守的。神圣洁的律法显出了我们的亏欠,叫我们知罪,正如圣经所说的。然后这圣洁的律法引领我们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使我们靠着基督被称为义。当然,对于已经接受耶稣基督的人来说,这圣洁的律法也指引我们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它告诉我们什么是圣洁的标准。

(3)因信称义不是废掉律法,更是坚固律法

感谢神的恩典!罪人凭自己是绝对不可能称义的,因为我们是全然败坏的罪人;但是神赐下祂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全了救恩,使我们这些完全没有指望的罪人可以得着拯救,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而白白称义。那么,我们这些蒙恩因信称义的基督徒就不需要再遵行律法,就可以废掉律法吗?这是今天有些教会所持守的,认为我们新约教会是在恩典时代,而律法是属于律法时代的,与基督徒无关;律法对于基督徒来说已经过时了,因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但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使徒保罗在论述完因信称义的真理之后,紧接着就告诉我们:“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为什么说因信称义不是废了律法,而是坚固律法呢?因为因信称义是基于耶稣基督所成就的义,这义是耶稣基督行全律法而来的,祂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当罪人蒙恩得着基督的义之后,他不单在地位上被神算为义,也是在生命中领受了一个义的新生命,这新生命要过新生活,也就是义的生活;罪人原本没有能力去遵行律法,但是当耶稣基督的救恩临到他之后,他就有义的新生命,又有圣灵的帮助,可以过圣洁的生活。所以,使徒保罗告诉我们,因信称义不是废了律法,更是坚固律法。

3、基督徒的义当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事实上,使徒保罗所说的因信称义是坚固律法,也就是耶稣基督所说的基督徒的义必须要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为什么?因为:

(1)基督徒有对律法正确的认识

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没有正确的认识,他们仅仅从字面的意思来理解律法,所以他们对律法的解释和教导是错误的;但是我们基督徒就不一样了,因为耶稣基督教导了我们关于律法正确的解释。所以我们明白律法的精义,知道什么是圣洁的标准,知道什么是神在律法中所要求的义。

(2)基督徒有圣灵的帮助

而且,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升天之后,特别赐下另外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与我们同在,祂要住在我们里面,要引导我们明白一切的真理,也要帮助我们来遵行神的律法,来荣耀耶稣基督。我们只要顺从圣灵在我们心里的引导,就可以不放纵肉体的私欲,我们只要被圣灵引导,就可以不受律法的定罪,反而可以结出圣灵的果子,不被律法禁止。

(3)基督徒可以真正行义

所以,各位弟兄姊妹们,要看清楚了,今天我们基督徒是何等蒙恩的人!我们可以行出真正的义,就是神在律法中所要求我们的义。因为我们从耶稣基督领受了真正的义,我们有了称义的地位,也有义的新生命;我们明白了神所要求的义是什么,也知道了义的标准;并且更宝贵的是我们还有圣灵的帮助和引导。所以,我们的确可以行神所预备叫我们所行的善,我们可以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我们可以借着我们所行的义来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们可以借着我们的好行为叫世人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文士和法利赛人只照字面来理解律法,不明白律法的精义;我们是凭信称义,但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所以我们理当要有好行为,而这好行为的标准就是神圣洁的律法;我们领受了主耶稣的生命,并且明白律法的精义,当然我们的义(成圣生活)要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了。

弟兄姊妹们,话还得说回来,成圣生活是显明我们的得救,不是我们得救的条件;如果一个人自称信耶稣,却不遵行神的律法,那就证明他根本不是一个得救的人。愿主恩待我们,使我们明白我们和律法的关系,更好地借遵行律法来显明自己蒙恩的地位,来荣耀神的圣名。

那么,弟兄姊妹们,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有行出真正的义吗?有行出神所要求的义吗?让我们牢牢记住耶稣基督的警告和提醒:“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阿们!

思考问题:

1、基督和旧约的律法和先知是怎样的关系?祂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吗?为什么?

2、基督说废掉诫命并教导别人也这样行的会有怎样的结果?给你怎样的教导?

3、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对耶稣基督是怎样的态度?为什么会这样?

4、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怎样的?他们对律法的认识是怎样的?

5、基督徒的义是怎样的?为什么说我们因信称义不是废掉律法,而是更坚固律法?

6、为什么我们基督徒的义可以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7、如果我们的义不能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会有怎样的结果?你今天愿意行出怎样的义呢?

往期链接: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一——绪论(附音频)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二——君王的家谱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三——君王的降生(太1:18-25)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四——朝拜君王(太2:1-12))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五——君王童年期的遭遇(太2:13-23)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六——jun王的先锋施洗约翰(太3:1-12)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七——君王的加冕礼(太3:13-17)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八——君王的考验期即主耶稣受试探(一)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九——君王的考验期即主耶稣受试探(二)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十——君王在加利利的服侍(太4:12-25)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十一——君王的登山宝训(一、天国子民的品格与福气)

马太福音查经学习之十二——君王的登山宝训(二、天国子民的本质与责任)

吴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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